司法和平等部部长签署了 2011 年第 569 号法定文书,其中引入了法定申请费和新的申请表。 入籍证明.该法定文件自 2011 年 11 月 10 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公民科将只接受使用新版表格提出的申请。任何在旧表格上提出的申请将不被接受,并将全部退回。

自 2011 年 11 月 10 日起,在该日期或之后收到的入籍证书申请必须附有规定的 175 欧元的申请费。这笔费用不予退还——即使您提交了不合格的申请。在提交申请之前,您应该确保您有资格入籍并且您的申请是有效的。为了帮助您,申请表包含有关申请要求的详细信息,爱尔兰归化和移民服务局网站上提供了一个在线居住计算器, www.inis.gov.ie 帮助您验证您是否满足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