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认为,部长在做出决定时事实上和法律上都犯了错误

MH和SH(她的母亲和下一个朋友MH的小诉讼)诉司法部长[2020] IEHC 360(高等法院(司法审查),Barrett J,2020年7月22日)

上周高等法院批准 司法审查 关于将巴基斯坦国民驱逐出境的决定,法院认为,司法和平等部长在法律上,实际上是在决定将她驱逐出境方面均犯了错误。

该案源于欧盟条约权利申请,涉及 人员自由流动条例。申请人是巴基斯坦国民,对针对她的驱逐令提出异议。申请人在巴基斯坦丧偶,她的永久居留申请是基于她依赖于与爱尔兰同住的兄弟这一事实。国家质疑所要求的关系的存在,部长决定她不符合允许的家庭成员的标准。对她发布了驱逐令,据称对她的档案没有进行充分的检查。

部长有义务在这种状态,家庭和家庭情况下考虑她的任期。似乎没有考虑到她与国家的联系性质。没有充分考虑到人道主义因素,该决定缺乏充分的理由,没有考虑到所有必需的因素。法院认为,这侵犯了她的家庭和个人权利。法院认为,部长在法律上犯了错误,并且实际上在决定将巴基斯坦国民驱逐出境时,法院批准了司法复审。

法院指出:

“由于上述原因,法院认为:(一)被告人犯了法律错误,也许在作出驱逐决定时也犯了错误; (ii)被告人对驱逐出境的审议是早期的; (iii)驱逐出境的决定不合理; (iv)被告人在法律上犯了错误,也可能是事实,即没有适当考虑《 1999年移民法》第3(6)条,《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和《国际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和后果2015年。尽管在听证会上并未详细讨论这一点,但法院进一步认为,被告人犯了法律,甚至实际上在发布驱逐令时也没有适当考虑SH女士作为未成年人的福利,这违反了艺术.42A(如果尚未违反,则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