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法规
第2部分
我必须为事故或伤害索赔多长时间?
您必须在事故或伤害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索赔,但是该规则有一些例外。如果受伤者未满18岁,则他或她将需要一名成人/“下一位朋友”为他或她提出索赔,而您的律师将告知您18岁以下者的程序。
您必须在事故或伤害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或在了解伤害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案件。
我的伤害索赔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了解您的事故或伤害的日期为因事故而遭受伤害的日期。
有时,在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里,原告并不知道了解伤害的日期。
在这种情况下,直到受害方意识到自己受到伤害之前,两年期限才开始生效。

这种伤害索赔的一个例子是,在时效期限到期之后很久才实现的知识日期可能是石棉索赔或工业疾病,其中损害可能不会很明显地显现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现。
关于知识日期的检验是原告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他们遭受了伤害/疾病,并且该人在发现伤害或疾病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了要求。
发生事故后,您应尽快与律师联系,您的律师将了解可以受理案件的相关时限的重要性。
以下是计算事故和伤害赔偿索赔时效的关键日期的指南:
- 知识的日期或事故的日期
- 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时效期限届满
- 向伤害委员会提出的申请日期和提出申请的日期
- 伤害委员会关于您提出的索赔的确认书的日期
- 授权日期自 伤害委员会 如果伤害委员会签发授权书。如果伤害委员会签发授权书,则您的律师有六个月的时间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 您的律师还将注意到从法院提起诉讼起的任何两年期间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