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要目的 2015 年国际保护法案 是通过引入单一的申请程序来改革确定爱尔兰国际保护(也称为庇护)申请的系统。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司法与平等部部长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 (Frances Fitzgerald TD) 公布了 2015 年国际保护法案的文本,该法案获得政府批准,并已提交给 Oireachtas 两院,以开始立法程序,最终颁布条例草案。

该法案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减少庇护申请人在保护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包括直接提供系统(Sinnott Solicitors 之前曾代表我们的一位客户提出过质疑) 通过建立单一的国际保护申请程序。

根据拟议的单一程序,申请人将提出一项申请,并将有所有理由寻求国际保护,并被允许留在一个程序中审查和确定的国家。

也可以给予国际保护;

  • 作为因有充分理由担心在原籍国遭受迫害而有资格获得难民保护的人,或
  • 作为一个有资格获得辅助保护的人,如果返回原籍国有遭受严重伤害的真实风险。

根据该法案的新立法框架,司法和平等部的一个专门部门,被称为 保护办公室 将成为国际保护申请的初审决定机构,取代难民申请专员办公室 (ORAC)。

对于被拒绝国际保护的申请人,将根据申请人的家庭和个人情况以及他或她的受尊重的权利来决定是否应准许其留在该国。或者她的家庭生活。

现有的难民上诉法庭将被新成立的独立上诉机构(国际保护上诉法庭)取代,以针对国际保护申请的决定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一审拒绝难民地位或辅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