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爱尔兰人,那就来这里参加聚会,这对你来说是一种欢迎。”然而,对于许多外国公民而言,爱尔兰公民身份之路可能不会带来同样的“欢迎”。卡罗尔·辛诺特(Carol Sinnott)找出这里是否适合您

卡罗尔·辛诺特 是移民法律顾问,是都柏林辛诺特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代表

根据经修正的1956-2004年《爱尔兰国籍和公民法》,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爱尔兰公民身份,包括通过归化,这是国家将爱尔兰公民身份授予特权而不是权利的过程。 。

通过归化,移民到爱尔兰导致公民身份申请的人数大幅增加。最近的某些其他因素也推动了公民身份申请的增加,例如英国脱欧和特朗普政府,因为许多具有爱尔兰血统的英国和美国公民都有资格加入外国出生登记册。

授予公民身份有许多好处,最显着的事实是爱尔兰公民也是欧盟公民,因此有权享受从欧盟指令中获得的所有利益,这些指令涉及欧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迁徙权。在成员国领土内自由居住。

最近,许多拒绝和撤销公民身份申请的决定已成为非常重大的宪法挑战。出于本文的目的,建议审查一些有关由于申请人的特征和申请人未能满足居住要求而拒绝的近期判例,并研究撤销国籍方面的最新判例。通往公民的道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简单。

一旦做出拒绝入籍申请的决定,就没有上诉权,这意味着对拒绝提出异议的唯一手段是通过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

最高法院在2012年关于Mallak诉司法部长一案的裁决中确定,部长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拒绝的理由,或至少出于没有提供理由的理由而提供理由。在Mallak之前,高等法院的立场是部长不需要任何拒绝理由,更不用说提供理由了。此后,该原则已被本文后面提到的判例法扩展。

经修正的1956年《爱尔兰国籍和公民法》第15A(1)(b)条规定,部长只要信纳申请人的品格,可以凭其绝对酌情决定权批准该申请。最近的判例法规定,部长有义务提供合理的理由,以质疑性格受到质疑的原因,实际上,如果最终拒绝了申请人,则必须提供拒绝的理由。

在最近的MNN诉司法部长一案的上诉法院案中,法院认为,部长的决定没有提供依据来确定两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另一起涉嫌事件导致上诉人失败的裁决依据满足品格要求。部长做出这一决定时并未在适当情况下提出任何事件及其随后的罢工命令。结果发现,部长认为“涉嫌事件”的程度不比所称的高。

显然,法院无法破译部长对所指称事件的看法,但显然部长也持某种观点,因为否则,在来访时无需提及所指事件的性质。决定申请人的性格。法院下令取消部长的决定,并根据自然和宪法正义的规定将申请重新提交部长考虑。

在最近的另一起案件(Talla诉司法部长)中,申请人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拒绝,理由是部长对该人的“良好品格”不满意,并称申请人具有“不遵守法律规定的历史”。国家”。

申请人的司法复审申请被高等法院驳回,随后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不满意部长已经考虑并权衡了所有相关考虑因素,包括该人对驾车犯罪的解释。

霍顿法官表示:“尽管部长在决定是否入籍证书方面拥有绝对的酌处权,但毫无疑问,部长有义务根据宪法正义原则公平公正地行事。因此,部长在解决申请人具有“良好品格”的条件时,必须考虑并分析所有相关材料,否则,该决定的合法性容易受到司法审查。

“换句话说,上诉人有合理的期望,即部长将考虑并权衡对他有利的材料,包括对道路交通犯罪的解释。”

法院确实注意到,即使是“过失的定罪”,公民申请人也必须披露先前的定罪,而且部长有权考虑在考虑是否具有良好的人格特征时会被定罪。这是要申请公民身份的申请人要注意的一个重要发现,他们错误地认为,花时间定罪与他们的申请无关。

法院认为,部长特别是没有表达其决定“罪行性质”意味着申请人不是“品格良好”的理由。

近年来,基于国家安全问题,拒绝的人数越来越多。 2019年5月,最高法院在AP诉司法部长一案中以国家安全为由驳回了对被承认难民的入籍申请。

部长没有根据修改后的《 1997年信息自由法》的某些规定提供拒绝的理由,并且出于上诉理由,上诉人对所依赖材料的知情权超过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考虑”有关信息的机密性。

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论点。最高法院裁定,关于国家利益是否超过提供文件要求的最终决定是法院而不是国家当局必须做出的决定。法院认为,只有未提供更详细的理由,才可以认为是合理的,前提是该失败在必要的最低限度上损害了获得理由的权利。它认为,国家在最小程度地影响P先生的权利时没有遵守相称原则。

2020年10月1日,司法部长海伦·麦肯迪(Helen McEntee)宣布成立一个单人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由退休的高等法院法官约翰·黑迪根(John Hedigan)担任。成立委员会的目的是,在申请人的全部或部分驳回依据是基于国家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应申请人的要求审查作出拒绝入籍证书决定的材料。

经修订的《公民法》第15(1)(d)条规定,不依靠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的申请人的入籍条件是,申请人在紧接申请之日之前已经连续一年在该州居住,在此之前的八年中,在该州的总居住期为四年。

在2019年Roderick Jones诉司法部长一案中,部长拒绝接受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一年一直是居民。

2019年7月,高等法院裁定,司法部长当时的做法是,第15条第(1)款不允许出于假期或其他原因,允许申请人在国外休假六周,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更多时间。 d)《公民身份法》(经修订),但还要求“连续居住”必须在该州存在,一年365天甚至连一晚都不会中断。

上诉法院于2019年11月做出的裁决提供了令人欢迎的澄清,说明了有关国家为申请获得归化证书的人缺席的法律。

上诉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持续居留裁决。它发现部长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或僵化的政策,而且该政策是合理的。法院认为,“连续居留”的要求既不需要整个相关年度中在该州的不间断存在,也不需要象高等法院所建议的那样完全禁止域外旅行。

法院得出结论认为,部长认为申请人不符合连续居留要求是正确的,并指出,国家缺勤多数与工作无关的事实是“实质性的”。法院认为,此案采取的方法是“合理的”,并裁定部长的政策并非违法。

虽然该决定对法律作出了很大的澄清,但仍需要在该领域进一步澄清和改革,特别是关于六周缺勤政策以及允许哪些特殊情况和与工作有关的旅行。判决使我们回到了2019年7月之前的职位,该职位允许缺勤长达六周,没有与工作相关的准则或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缺勤。

近年来,部长取消爱尔兰公民身份的情况有所增加。部长可以出于多种原因,根据《公民法》第19(1)条撤销入籍证书,包括:

  1. 该证书是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重大事实或情况而获得的,
  2. 一个人可能表明自己没有履行对国家忠实和对国家忠诚的义务,
  3. 一个人通常在爱尔兰境外居住了七年之久,没有合理辩解,并且在此期间没有以规定的方式每年登记其保留公民身份的意图,
  4. 授予该人的人还处于与国家交战的国家/地区的法律之下,或
  5. 一个人通过婚姻以外的任何自愿行为获得了另一种国籍。

在最近的UM(未成年)诉外交和Ors部长案中,申请人的父亲获得了该州的公民身份,因为根据《公民身份法》,其父亲在该州作为公认的难民在规定的期间内存在。但是,他父亲的难民地位声明被撤销,原因是在提供虚假和误导性信息以寻求庇护后才予以批准。

部长未能接受UM是爱尔兰公民,因此拒绝了UM申请爱尔兰护照的申请。高等法院的斯图尔特·J(Stewart J)认为,以这种方式获得的住所不能被视为公民身份的可计算住所。

上诉法院维持了高等法院的裁定,裁定撤销申请人父亲的难民身份声明,意味着该声明在他本人在该州的实际期间没有生效,因此,他的住所被认为不可估量。为了儿子的公民身份申请。

2020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在关于撤销国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案件中作出判决。 Ali Damache诉司法部长一案涉及上诉人,他是一名爱尔兰公民,自2008年以来一直在爱尔兰服刑,此前他承认共谋实质性协助恐怖组织,并在美国服刑。

上诉人因对国家表现出不忠而被吊销通知。申请人提起司法复审程序时尚未做出撤销决定。 2019年,高等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司法复审申请,该申请主要对《公民法》第19条的合法性和合宪性提出质疑。

最高法院的结论是,由于取消入籍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必须适用高标准的司法制度。最高法院认为,第19条规定的程序未提供满足适用的高标准自然正义所需的程序保障。特别是,申请人必须有权获得提供最少程序保障的程序,包括独立,公正的决策者。

它认为第19条在考虑到《宪法》规定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它允许高等法院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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